我承认,决定买iPod的主要动机并非源自其卓越的性能和非凡的音质,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时,我就被他迷住了。不知道为什么,我把苹果比作我心目中理想的男友形象,简单不失品味,冷峻不失亲切。也许两者之间并无什么必然联系,但我确实被他打动了,不仅仅是眼睛,还有内心。
此前对MP3的认识也许是偏激了些,以为它只是花季少男少女腰间胸前添了诸多色彩、缩小了的“随声听”,与时尚、品味全无干系。不过,这一次苹果iPod shuffle彻底颠覆我对MP3的感知。也对一直嗤之以鼻的所谓时尚有了新的体验。
我的苹果,机身是乳白色的,泛着淡淡光泽的机器,让人感觉似乎散发的还有苹果那淡淡的清香,“光与影的和谐就像梵阿林上奏着的名曲”,每每看着我的苹果iPod shuffle在光线下熠熠生辉时,就会想到朱自清的《荷塘月色》。这种光芒不是刺人双目的,更不是咄咄逼人的,而是从容素雅的,但仍然是那样的鲜亮和抢眼。时尚是什么,不是喧闹与矜持,而是这种从容的魅力,最能打动人。
苹果的机子拿在手里,挂在胸前,只有一种感觉,那就是优雅,纤细、轻薄的机身,整体是纯洁的乳白色,配有一个圆环型的操作按钮,风格简约又不失动感。优雅似乎总与孤寂联系在一起。苹果也是一样的,每天晚上,带着我的苹果,一个人慢跑在体育场上,银色的月光映在乳白色的机子上,我想这也是一种优雅。优雅不需要张扬,别人也能强烈地感受到。
苹果似乎给人有一种冷冷的感觉。但你却感觉不到寒意。这种冷源自于苹果演绎音乐的犀利与硬朗。其实,我并非音乐发烧友,但我能感觉得到,iPod shuffle的声音是属于忠实原始音乐的那种风格。在听惯了有较多渲染的声音后,耳朵需要一定时间来适应这种声音。这种声音不是那种令你眼前一亮而是需要你细细品位的。这种去掉了粉饰与包装的最直白的东西,犀利,硬朗,却让人你感觉他帅帅的,的确,时尚并非花里胡哨,它有内涵。
身轻如燕,超薄外壳,苹果带给人很舒服的情绪,尤其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,当多年前的那些熟悉旋律突然激荡在耳际时,一瞬间,城市日复一日,永不停息的嘈杂顿时消失了,在黑黑的夜中,那些耳熟能详的歌曲,那些亲切动人的旋律,在耳畔缓缓滑过,和着那些久违的回忆也滑入了心田。
我眼中的时尚,绝对不只是形式的优美,更多的是丰富的内涵与迷人的神韵。如同我的苹果,绝对是一个秀外慧中的典范,除了细腻的质感与动人的音色外,实用也为SHUFFLE的时尚作了一个极很好的注解。当下,大容量的MP3高端也不过512兆,而苹果的容量则在此基础上又增长了一倍,达到1G,这意味着只须按钮一触,就可以尽享两百多首歌曲,让你一次听个够。
我体会的时尚,实为一种超前的体验与享受,在别人还在为512而满足时,我已经开始享受Shuffle 1G的激情与从容,我并不刻意追求与众不同,但享受时尚的真谛绝对需要独到的眼光。
时尚是什么?它也是一种简约与简单。防水,防震,12小时连续播放,你可以在音乐的陪伴下漫步、奔跑或开车飞驰。iPod shuffle 没有去不了的地方,你想听多久,就听多久。小巧的保护盖能确保 USB 接口不受损坏,还可以将其带在手臂上。iPod shuffle是无需精心呵护的完美伴侣。苹果,以最简便的操控与使用,诠释着时尚的另一面。是的,很难想像,繁复庞杂的功能与娇贵易碎的产品能让人体味时尚的感觉。
现在,苹果是我衣着的一部分,是我心情的一部分,用它来点缀生活,生活平添了几许色彩。现在终于感觉到了,时尚并不仅仅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街头,也不仅仅在人来人往的卖场,在窄窄的小巷中,在小小的卧室里,在静静的心田中,细细咀嚼生活,慢慢品味时尚,它,无处不在。(新闻稿 2005-08-23)